妊娠期确诊了恶性肿瘤,或者是肿瘤患者在诊疗期间意外怀孕都是一个让你无法体会出怀孕快乐的事情。毕竟抗肿瘤药物对胎儿可能会造成不利影响,而抗肿瘤治疗期间,治疗药物的应用往往又是不可避免的,此时,最为挠头的可能就不是患者一个方面,还有医生。他们需要了解有关药理学知识,将其毒副作用降到最低限度。
肾脏排泄能力增加、肝功能及胃肠道吸收改变、肝肠循环改变、药物代谢变化等是妊娠期间特殊的生理变化。在此期间,羊水等与胎儿直接相关的特殊部位,也会显著影响水溶性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变化。这些变化对母亲、胎儿都有重要的影响,如使药物的浓度降低、半衰期延长等,同时也延缓了药物的清除。
药物只有透过胎盘屏障才可能对胎儿产生直接影响。药物能否透过胎盘屏障与分子量大小、蛋白结合率、脂溶性和电离程度有关,给药途径、药物剂量也是重要的因素,短时间快速静滴或静注可以形成药物高峰浓度,使胎儿接触药物的机会增加。
一般认为,化疗后怀孕的患者自然流产率增加,子代的基因性疾病及先天性异常亦高于正常人群。但是,最近的研究资料末证明这些结果,相反,部分患者的子女与正常人群的子女差别真的不是很大,也未发现化疗药物的累积剂量和种类与子女的异常有相关性。目前趋向一致的意见是:化疗药物对成年人的生殖细胞影响不大,如能健康生存并孕育后代,所生子女大多是健康的,当然这需要更多的资料和更长的时间来证实。
部分文献中化疗药物对实验动物具有一定的致畸效应,会对人类胎儿产生不利的影响。
马利兰:可以迅速通过血脑屏障,也会透过胎盘屏障。常规剂量下对胎儿多无毒性作用,如合并放疗或联合应用其他致突变药物的时候就可能出现胎儿畸形。
环磷酰胺:很容易透过动物的胎盘屏障和经乳汁分泌,具有高度的致畸危险性,如指(趾)畸形、冠状动脉畸形、流产等。
阿糖胞苷:对动物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尤其是妊娠前3个月。阿糖胞苷在妊娠3个月后应用是相对安全的。其对胎儿的其他毒性包括早产、低体重、气胸、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以及先天性虹膜、角膜粘连等。
5-氟尿嘧啶:5-氟尿嘧啶对胎儿有多发性的畸形,胎儿双侧挠骨发育不全,拇指缺如,主动脉、胸腺、食管、肺等发育不全。
氨甲蝶呤:约17%的病人可出现胎儿异常,如死胎、自然流产、多发性畸形包括尖头、趾蹼或趾缺如等。
蒽环类抗生素:可通过胎盘屏障在羊水中监测到,在胎儿肝、肾、肺组织中,药物浓度可高于母体血浆浓度10倍。联合化疗中可以有死胎、骨髓发育不良、白细胞减低、贫血和脾大、早产或低体重、腹泻和高胆红素血症等。
甲基苄肼:易于穿过胎盘屏障,并可能通过乳汁分泌。动物和人类的观察发现,子代均可以出现附件缺损、唇裂、短颌等,婴儿有多部位血管瘤及疣。
由于化疗药物对胎儿具有潜在的不利影响,况且妊娠至少会加重母体的负担,因此不应在肿瘤末获控制之前怀孕,化疗期间最好使用屏障性避孕法,化疗结束后如条件允许再酌情怀孕。
发现肿瘤时病人已经怀孕且不同意终止妊娠,如需使用化疗药物,应设法减少其毒副作用,并尽可能将化疗推迟到妊娠的第6月以后进行。如果确诊时病情已属中晚期,化疗不能等待,但妊娠还不到6月时侯,应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