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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图国家标准

2024-08-02 12:00:02

一、图样画法 图线(GB/T4457.4-2002)

1.线型及其应用

2. 图线宽度和图线组别

在机械制图中采用粗细两种线宽,它们之间的比例为2:1

二、剖面符号(GB4457.5-84)

1. 剖面符号见表

2.剖面符号的画法

2.1 在同一金属零件的零件图中,剖视图、剖面图的剖面线,应画成间隔相等、方向相同而且与水平成45°的平行线。

当图形中的主要轮廓线与水平成45°时,该图形的剖面线应画成与水平成30°或60°的水平线,其倾斜的方向仍与其它图形的剖面线一致。

2.2 相邻辅助零件(或部件),一般不画剖面符号。当需要画出时,仍按前面的规定绘制。

2.3当被剖部分的图形面积较大时,可以只沿轮廓的周边画出剖面符号。

2.4 如仅需画出剖视图中的一部分图形,其边界又不画波浪线时,则应将剖面线绘制整齐。

2.5 在零件图中也可以用涂色代替剖面符号。

2.6 木材、玻璃、液体、叠钢片、砂轮及硬质合金刀片等剖面符号,也可在外形视图中画出一部分或全部作为材料的标志。

2.7 在装配图中,相互邻接的金属零件的剖面线,其倾斜方向应相反,或方向一致而间隔不等。

同一装配图中的同一零件的剖面线方向相同、间隔相等。

除金属零件外,当各邻接零件的剖面符号相同时,应采用疏密不一的方法以示区别。

2.8 当绘制结合件的图样时,各零件的剖面符号应按2.7条的规定绘制。如右三图:

当绘制结合件与其它零件的装配图时,如结合件中各零件的剖面符号相同,可作为一个整体画出。如不相同,则应分别画出

2.9 由不同材料嵌入或粘贴在一起的成品,用其中主要材料的剖面符号表示。例如:夹丝玻璃的剖面符号,用玻璃的剖面符号表示;复合钢板的剖面符号,用钢板的剖面符号表示。

2.10 在装配图中,宽度小于或等于2mm的狭小面积的剖面,可用涂黑代替剖面符号。如果是玻璃或其它材料,而不宜涂黑时,可不画剖面符号。

当两邻接剖面均涂黑时,两剖面之间应留出不小于0.7mm的空隙。见右下图

三、图样画法 视图(GB/T4458.1-2002)

3.1 局部视图

3.2 相邻的辅助零件与特定区域

3.2.1 相邻的辅助零件用细双点画线(NO.05.1线型)绘制。相邻的辅助零件不应覆盖为主的零件,而可以被为主的零件遮挡,见图7、图8,相邻的辅助零件的剖面区域不画剖面线。

相贯线的简化画法按GB/T16675.1的规定,见图11。但当使用简化画法会影响对图形的理解时,则应避免使用。

过渡线应用细实线(NO.01.1线型)绘制,且不宜与轮廓线相连,见图12。

3.4 平面画法

为了避免增加视图,剖视图或断面图,可用细实线(NO.01.1线型)绘出对角线表示平面,见图13、14。

3.5 断裂画法

较长的机件(轴、杆、型材、连杆等)沿长度方向的形状一致或按一定规律变化时,可断开绘制,其断裂边界用波浪线(NO.01.1线型)绘制,见图15、16。断裂边界也可用双折线(NO.01.1线型)或细双点画线(NO.05.1线型)绘制。

3.6 重复结构要素

零件中成规律分布的重复结构,允许只绘制出其中一个或几个完整的结构,并反映其分布情况。重复结构的数量和类型的表示应遵循GB/T4458.4中的有关要求。

对称的重复结构用细点画线(NO.04.1线型)表示各对称结构要素的位置,见图17、图18。不对称的重复结构则用相连的细实线(NO.01.1线型)代替,见图19。

3.7 局部放大图

3.7.1 局部放大图——将机件的部分结构,用大于原形图所采用的比例画出的图形。

局部放大图可画成视图,也可画成剖视图、断面图,它与被放大部分的表示方法无关,见图20。局部放大图应尽量配置在放大部位的附近。

当机件上被放大的部分仅一个时,在局部放大图的上方只需注明所采用的比例,见图21。

3.7.2 同一机件上不同部位的局部放大图,当图形相同或对称时,只需画出一个,见图22。

3.7.3 必要时可用几个图形来表达同一个被放大部位的结构,见图23。

3.8 初始轮廓

当有必要表示零件成形前的初始轮廓时,应用细双点画线(NO.05.1线型)绘制,见图24。

3.9 弯折线

弯折线在展开图中应用细实线(NO.01.1线型)绘制,见图25。

3.10 较小斜度和锥度结构

机件上斜度和锥度等较小的结构,如在一个图形中已表达清楚时,其他图形可按小端画出,见图26、27。

3.11 透明件

透明材料制成的零件应按不透明绘制,见图28。

在装配图中,供观察用的透明材料后的零件按可见轮廓线绘制,见图29。

3.12 运动件

在装配图中,运动零件的变动和极限状态,用细双点画线(No.05.1线型)表示,见图30。

3.13 成型零件和毛坯件

允许用细双点画线(NO.05.1线型)在毛坯图中画出完工零件的形状,或者在完工零件图上画出毛坯的形状,见图31、图32。

3.14 分隔的相同元素的制成件

分隔的相同元素的制成件,可局部地用细实线(NO.01.2线型)表示其组合情况,见图33。

3.15 网状结构

滚花、槽沟等网状结构应用粗实线(NO.01.2线型)完全或部分地表示出来,见图34。

3.16 纤维方向

材质的纤维方向和轧制方向,一般不必示出,必要时,应用带箭头的细实线(NO.01.1线型)表示,见图35、36。

3.17 零件图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视图的表示

一个零件图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图形相同的视图,可以只画出一个视图,并用箭头、字母和数字表示其投射方向和位置,见图37、38。

3.18 镜像零件

对于左右手零件或装配件,可用一个视图表示,并按GB/T 16675.1在图形下方注写必要的说明,见图39。

装配图中零部件序号及其编排方法(GB/T4458.2-2003)见一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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