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车没过户出了事故,由车辆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抵押车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我们首先第一要先报警和给保险公司打电话,等交警来现场以后出具事故鉴定书,看是谁的责任谁来负责赔款。在车辆抵押后,虽然行驶证是原车主的名字,但是原车主已经把车辆的使用权转让出去,他丢失了车辆的支配权,车辆的保管责任归债权人所有,所有在这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债权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抵押人(即原车主)不再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由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但是划分原车主无过错除外。和原车主无关,除非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且有隐瞒。

抵押不过户的车可以购买,但不建议买,因为其存在一定的风险。车子已经办理抵押,说明车子物权已经暂时不属于车主所有,所以车主没有权利把车子过户他人,需要还清抵押款,解除抵押之后确权,才可以办理过户。这种车从法律意义上说属于他人物品,只有在办理变更登记过户后,才算是真正属于自己的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